新闻中心

十建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十建要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http://ahsjjs.com.cn/xwzx/280.html 投稿人:小编 浏览次数: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提高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行业管理的支撑作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建计[2016]285,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统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必须明确本单位、本企业的统计部门、统计负责人,配备不少于1—2名专职统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全市各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应在提交数据上报系统的报表时,同步打印全套纸质版统计报表,提交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查。
  3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市建筑业统计数据汇总结果的审定发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未经培训的统计人填报的统计数据不予认可。
  4我委按照差别化原则,按季度开展建筑业统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出色县(市)、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无统计部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存在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的企业列为监管对象,予以相应信用扣分,并与企业信用评价、资质管理以及评优评先等环节挂钩。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